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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5年6月1日到公司上班,试用3个月,到2016年1月15日通知被裁员当天做好交接手续,16号停止上班。18号公司发了一笔工资966.30,还欠我2015年11月的下半月,12月的下半月2016年1月15日的工资,说我没有做满一年也没有补偿金。工资是公司什么是候就什么是候发,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其他 2016-01-30 14: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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