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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0在南京栖霞区,我老公25岁,在工地上看工地,被一名不认识的喝醉酒的人打伤了脾脏,并且完全的切除了,那个人回了老家,不赔偿,请问我老公这个是属于几级伤残,需要对方赔偿多少?

其他 2016-01-25 00: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就你提供的信息来看,分析如下: 1,如果与工作有关系,考虑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成功的,可以享受工伤的待遇! 2,可以从人身损害的角度来作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赔偿数额! 具体伤残等级以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结论为准!
  • 属于工伤,具体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申报时效为一年,从受伤之日起算。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
  • 建议委托律师申报工伤,鉴定等级,要求单位进行赔偿,你的具体情况?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地铁南站附近
  • 您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
  • 你好,进行鉴定,可以按工伤处理。
    【追问】具体要怎么样处理呢?他是开挖掘机的,每月工资6千,大概要赔偿多少?
    【回答】你好,申请工伤认定,之后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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