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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姜堰做家具定制的,在2015年10月份,大伦一客户在我们店里定制了衣柜和橱柜,当时选材是由装修负责人和业主一起选购的,契合同是装修负责人契的,合同注明是分期付款的,其中是分四部分,预付款,柜体进场付款,柜门进场付款,安装完毕结尾款。可是安装时负责人不在现场,口头承诺,你们先把该装的都装上不会差你们的钱,房子在这边怕什么,况且业主也是有头目的人,还会懒你们的钱,当时我们想想也是,规规矩矩做事也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在元旦期间我们打电话给契约人,契约人说尾款由业主付,后来电话不接,现在快过年了,工人要工资,请问我们可以向业主要这笔故吗?

其他 2016-01-24 15: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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