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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厂方拖欠我5个月工资,我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监督成员协调,答应12月28日结清,到了时间不给,我就申请仲裁,到仲裁日,突然冒出来一个假借据,有我签名跟指纹,我又没签过,而且借据是打印出来的,身份证号码是错误的,说我借他17000,有必要去监定吗?这张借据有效吗

其他 2016-01-25 14:4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既然不是你的签字和指纹,无效,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您可向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承担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拖欠工资及拖欠工资的百分之50赔偿。
    【追问】己经仲裁了,开庭的时候才冒出来的借据,借据是打印出来的,身份证号码也是错误的,这种借据法律承认吗,在法律上有效吗
  • 您好,可以向仲裁委申请鉴定,如需帮助欢迎致电。
  • 您好,可以向仲裁厅说明情况
  • 委托律师解决。
  • 建议进行鉴定
  •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 您好,可以申请鉴定的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 您好,可以申请鉴定的
  • 您可向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承担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拖欠工资及拖欠工资的百分之50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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