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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2003年入职这家外企,从事材料部叉车司机兼搬运工的工作以有十多年了(劳动合同签的是材料部叉车司机兼搬运工职位,工作性质是以叉车为主搬运为付),2014年公司成立计划物流部,我被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计划物流部),而且工作性质也发生变化,(现以搬运工为主叉车司机为付),劳动合同未变更,今年一月份现领导又将叉车交给其它人驾驶,严重损坏本人权益,而且这家公司经常加班超时(月加班经常超过36小时)导致我现在腰部损伤(腰脱),我想问律师向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申请损害赔偿,如果打官司需要那些证据

其他 2016-01-26 13: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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