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行驶中与前方车擦车, 由于对方车副驾驶为怀孕9周孕妇,故到医院已做检查,检查结果:无流产迹象。当时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450元陪偿对方,我方自行修车。现已经办结手续,但是对方索要赔偿1万元人民币私了,而交警扣留我方车,放行对方车,并向我方索要押金1万元。请问,已经执行简易事故认定书后,交警是否有权扣押我方车?而对方事故当天已在我市甲级医院检查无碍,是否日后如流产也为我方责任?

其他 2011-10-08 21: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