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2010年7月,我在高明出了交通事故,我的轿车买了全保,对方摩托车无牌无驾驶证,我占3成责任,对方占7成责任,轿车修理费用要2万元,这比费用现在由我自己垫付。交警部门算了一下,扣掉保险公司应赔给对方的医疗各等费用后,对方还要拿9000元左右来付我的修车费,多次追讨对方对方说没钱给,保险公司也从没主动联系我应该怎样解决,事情反而要我自己解决,那我买全保有什么意义呢?我个人认为在我车辆买了全保受到损坏的情况,保险公司有责任先垫付修车费用,再去追讨要赔偿一方应付的费用,这样才体现到我们买车全保的意义,我想起诉保险公司,请问有用吗?我的起诉理由充分吗?

诉讼 2011-01-23 2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