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关于买卖房屋这方面的问题,前段时间我有一个没还完贷款的房子出售,挂在中介,因为刚下房,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所以出售的方式是等同于一手房出售,买家也是要贷款,因为没卖过房子,没有经验,中介一再保证说肯定没有事,我当时觉得不妥,要求中介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中介说还没有到那步,等到那步了再追加,我就信以为真了,签了字,按了手印,合同是这样约定的:“成交金额35万元,付款次数,两次。定金壹万元。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将首付款人民币大写玖万元整(包括定金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给甲方清贷使用,剩余房款待乙方贷款下来后一次性付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付给甲方首付款之日甲方交钥匙给乙方装修用。”并且中介说,签协议没有写那么多的,说我想太多,这么写就是为我好,如果乙方违约不买了或到约定日期付不上我剩余房款,这份协议就是甲方不用退首付款,甲方不承担乙方装修费用,并且无条件离开我房屋,不得损坏我房屋的意思,请问律师,这份协议是中介说的这个意思吗?对于我有没有隐患?

其他 2019-09-09 11: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所说的没有体现。。。。
  • 你好,你所说的没有体现
  • 装修公司违约,如果通过各种方式双方均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寻求法律武器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应聘请专业律师,然后向法院提交诉状,经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成功当事双方签署调解书,在法院的监督下履行各自承诺的义务,否则,法庭委托相关部门进行质量调查,根据调查报告做出最后的判决。
  • 装修违约。首先,消费者应积极地和装修公司进行协商,要注意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描述所出问题,对赔偿结果要求合理,这样问题容易解决。
    其次,消费者可以找有关部门。据记者了解,合肥建筑装饰协会底下的会员单位如在装修过程中出现问题,业主可向合肥装协反映,合肥装协将出面协调帮助双方解决问题。
  •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 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修正)》第四十一条规定:“房 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根据上述规定,房屋买卖应当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但是《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是管理性的法规而非效力性的法规,若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口 头约定,只要该约定具体明确,体现了双方共同真实的意思表示并得到实际 履行,即便该约定是口头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口头 约定就合法有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