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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2015年六月十四号的时候,在杭州萧山工作,被六七个人在我公司打成轻微伤,眼眶骨折,当时报案了,法医鉴定我是轻微伤。我也向,派出所提供了,打我的人的联系方式公司地址,车牌号,身份证号还有他们的照片,现在已经过去六个月了,派出所一直说抓不到人,我多次给我办案的警官,可是他总是说人没有抓到。他们也没办法。我不明白对方的详细情况都那么清楚了,还抓不到人,到底是什么意思。当时,我住院花费了一万块钱左右,而且,我不是杭州本地的,事情发生后,还是我老家来人在医院照顾我一个星期,出院后还在家修养了十几天,还有我的事情公司承认不是我的责任,但是,公司也没有给我任何补偿和答复,现在我也离职了,我想问下各位朋友,我的事情,该怎么解决,难道就这么算了嘛,今天我给我办案的警官打电话,我说不给我处理的话,我就只能通过上传媒体网络了,他却说,如果不愿意在等下去,想这样的话就随我好了,

离婚 2016-01-29 19: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因为是轻微伤,不构成刑事责任,所以派出所才这么处理,但即便如此,也是不对的,你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追问】嗯嗯,谢谢你赵律师!我想问下,如果我采取把事情上传网络呢,会怎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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