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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是福建的户口,我老公浙江的,我户口也签到浙江,那么可以在福建离婚么?谢谢

诉讼 2011-01-25 09: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福建起诉离婚
  •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如果你们要协议离婚,必须到浙江的户口所在地办理。 2、诉讼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因此,如果男方没有离开住所地,你只能向浙江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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