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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的为了避税,将30万货款打入对方董董事长的私人账户,现在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其他 2011-01-28 13:5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同中指定货款的付款账户不是董事长的私人账户或没有约定账户,则您公司应该货款汇入卖方公司的账户或指定账户,否则,对方不承认收到货款的事实是合理合法的。此时,贵公司要做的就是:保留汇款凭据,要求对方董事长返还!
  • 您好,银行转账有相应凭证,贵司可以据此要求对方承认,如果对方拒不承认的,贵司可以要求该董事长返还该笔款项。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 你好,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保留好相关凭证,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办理。
  • 不认是不行的,银行账户都是有记录的,对方董事长也代表他们公司。你们要提供合同证明这笔款项就是用于公司业务往来。再证明对方就是公司董事长。他是赖不掉的。 欢迎继续咨询。
  • 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可委托律师办理
  • 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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