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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008年7月我在某学校担任两个班的教学工作,2008年9月我去了其他单位,2010年6月我所带的两个班的学生参加高考毕业了,按照学校规定凡是担任过07届学生教学工作的可按比例拿高考奖,我去学校咨询,他们说没有我的,其理由是“凡是调离了原单位的没有高考奖”,请问他们的理由充分吗?高考奖真的没有我的吗?我该怎么办?

银行 2011-01-28 14: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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