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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签的合同,合同上附加签培训协议,由于江苏的公司柳州新投产一个基地,要求我们到江苏集团公司培训半年,培训协议上要求培训半年结束后要为公司在柳州基地服务3年,现在半年已经过去(其实这半年中没有得到什么培训,只是老员工带新员工进行生产作业,有的还没有半年,只有两三个月,由于这边已经开始投产就叫回来了),感觉发展前景及待遇都不理想,想辞职离开是否要交这一万元培训费?

其他 2011-10-14 11: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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