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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10月中旬提交了房产部门要求要我准备的房产过户材料 我也是按要求都准备齐了 房产部门查看了我过户的资料后说啥都不差了且登记了,之后让我等待调查核实后通知我过户,调查的内容也就是去房屋所在地调查邻居我家人口情况 我家的人口状况我以在社区 派出所开具了证明。之后我在家等待一等就是二个半月,直到2011年1月18日房产人员来调查情况属实 第二天我就去办理了房产过户。可是我们当地二套房契税也从2011年实行了3%契税,契税是财政局收的 收了我3%的契税 请问财政这样认定我过户的时间对吗

争议解决 2011-01-29 23: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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