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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下水道一点小事!被一个人打伤胸部!没过几分钟,另外一个人掐着脖子!打了脸部!这些都被过路人拍了下来。结果拍照的人也被打了。报警后,派出所把视频拷贝了~我爸直接去医院了!结果法医鉴定出来!骨折两根肋骨…属于轻伤!脖子属于轻微伤!当时我爸录口供的时候主要说的第一个人打的!没提第二个人的事!但视频上有打我爸的过程。确实也是第一个人造成的胸部伤害!第二个人造成颈部的轻微伤!请问!他们属于共同犯罪,还是可以分开处理。如果分开处理!第二个人造成的轻微伤!可以要求派出所拘留二个人吗?

其他 2016-02-22 11: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报警
  • 你好,属于共同犯罪,涉及十几万元赔偿款。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
    【追问】派出所认定是第一个造成的轻伤!路人看见打人就拍照!就把拍照的人打了!后面打人的视频没拍到~后面又上来另外一个人打我父亲!主要是掐的脖子!造成的轻微伤!因第二个人是村霸!没人敢上庭作证他打人!两个月前因为别人多说一句话!他儿把人砍了~我们这边有证人的录音口供!证明他打了~3个人的!有效吗?第一个人跑了!抓不到!其实就是想拖延我。网上追逃!有什么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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