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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以后,女方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拒绝与丈夫过夫妻生活,并在几个月后,向丈夫提出离婚,请问,女方这种行为算不算骗婚?男方可不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离婚 2016-02-17 18: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单此不足以认定为骗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 你好彩礼应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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