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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是老人的名字,但老人已经过世,有三个儿子,如果拆迁,对老人名下的宅基地补偿,儿子可以继承吗?看很多文件说宅基地归集体所以有,不能继承。如果能继承,有一个儿子的户口已经不在村里,还有继承权吗?谢谢!

其他 2019-08-07 03:08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部分补偿归个人,老人过世后,由其子继承,但户口已迁出村集体的这个儿子,因不属于该集体成员,不能分割这部分补偿。地方房屋的补偿由三个儿子平均分割。
  • 你好,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 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 您好,可以
  •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 对于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国家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否能够被继承,但从《土地管理法》中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农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这一规定就可以看出,宅基地是不具备继承的属性,不管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不过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户口居民与农村户口居民都可以通过继承父母的房屋从而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2018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该规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农民出租、出卖住房,而是在农村村民出卖住宅以后,农民丧失了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2、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消灭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该条款也表明了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
    3、因此我国的基本法没有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而且从法律的效力上看,《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是基本法,属于上位法。
  • 您好,可以
  • 拆迁利益可以要求继承
  • 儿子可以对房产进行继承。户口不在也可以继承,只是不能处置,但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 你好!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是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 宅基地本身不可以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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