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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桶装水的销售,今年接的店~办理了营业执照~现在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材料递交后药检所来看现场~现在让我交以前的无证经营的罚款合理吗

征地补偿 2019-05-29 04: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不服处罚,接到书面处罚单后,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 不服,可行政诉讼撤销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食品流通单位需配备持B类(食品流通)合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6、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7、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8、操作流程;  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0、特许经营项目流通许可承诺书。  
  •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可以申请复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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