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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是男方,我和妻子结婚2年,在这期间,因妻子生病住院,我我负担了一部分医药费,后来因为工作原因,没有按时把每个月的生活费给妻子和对妻子的关心不够,就因为这样,女方提出要离婚,而且要我补偿剩余的医疗费,还有归还婚姻生活期间因为我还信用卡的时候女方父母给的5000块钱,我想咨询一下我需要给吗?

离婚 2016-04-09 09: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剩余医疗费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找女方父母的借款也是应当偿还的。
    【追问】单身她是每个月都需要吃药这样一个情况,当时住院的情况是我最少出到一半以上了,要是离婚的话最开始结婚时她们找我要的6万的礼金会怎么判?当时的礼金有部分是借来的
  • 如果向法院起诉平均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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