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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9月我通过房地产公司在北京的***这买了一套二手房子,由于这个房子属于经济适用房,要立即办过户要多花10多万,所以就跟房主商定11年办理过户手续为保险起见双方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但是现在由于房价飞涨,房主10年开始感觉自己的房子价格卖便宜了,要把房子收回去。然后不断骚扰我们,现在又开始到法院起诉,说要判定房产抵押合同无效。我们一家老老小小6口人,当时买房就借了很多钱,现在房价又涨了,就算把钱都退给我,也一样买不起房子了。请您帮帮忙

仲裁 2011-02-01 20: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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