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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都没有犯错,没有做过对不起彼此的事,但我不想和他一起生活下去了。而他又不意离婚,我是否要到法院起诉离婚呢。而他要求如果我什么都不要,还要给孩子抚养费他才同意,我该怎么办,我能有权利分到财产吗,怎样分配呢。谢谢。

离婚 2011-02-05 16:4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法平均分割
  • 建议你尽快起诉离婚
  • 你有权进行起诉离婚并分配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承担小孩抚养责任。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均分。如果因夫或妻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多分,有过错方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针对你的这种情形,你们双方都没有做过对不起对方的事情,这种情况下,夫妻财产由双方均分。至于孩子的抚养费,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 可以如此协商,对方不同意的,只能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法平均分割 有问题可来电详细咨询
  • 据你所讲,建议你尽快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办理。
  • 你如果坚持要离婚而他又不肯,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去处理了,你应当在离婚诉状中对子女抚养、生活费的承担、家庭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提出处理主张,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在法庭调解的过程中,你可看情况再决定是否放弃有关主张。
  • 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共同享有,如果孩子由父或母抚养对方就必须支持一定额度的抚养费。
  • 双方都无过错,夫妻共同财产属二人共有财产,一人一半;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与要不要财产没有关系,双方均有义务将其子女抚养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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