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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没有住房怎么办?

离婚 2016-02-19 17: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补助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姻法第42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你可以继续住在原来的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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