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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在妇产医院做子宫肌瘤腹腔镜手术,术后三天连续三天发高烧,第四天呼吸出现困难。这时妇产医院才请其他医院过来会诊,其他医院说需要立即转院,在转院检查是时,发现是腹部结肠穿孔,需要立即手术,大夫说这是发现急时,不然生命就难保住了。我妹妹术后微创手术又做了两个,现在胸腔也出现积水现象,现在肠子有一小截在肚皮外面,排便只能靠带漏导出。转院后的医院说再过半年,如果病情稳定,需要再进行一次手术,把肠子再摆回腹部中,再把腹部中的纱布取出来。我妹妹还是个大姑娘,如果两次大手术后,将来生孩子就会受到影响。等等一系列后续影响。我现在想咨询的是象我们这样属于医疗事故吗?如果申请医疗事故该什么时候申请是最佳时间?到哪个部门进行医疗事故申请?医院之间他们相互认识,能不能相互隐瞒事实,。肯请这方面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我们?

行政诉讼 2011-02-05 18: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直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可以在手术后进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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