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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小区里打扫卫生,打扫时不小心被门挤到手了,虽然很疼但又继续上了两天班后,手指实在疼痛难忍,于是找班长说需要回家去医院看手,班长同意了,但是并没有说是工伤.妈妈去检查的时候手指甲已经发炎,必须起掉手指甲,现在在家疗养治疗,已经大了十天点滴了,还没有彻底恢复好,医生说还要继续治疗。治疗期间班长和经理都没有打电话慰问一下,请问这属于工伤吗?应该怎样处理,是不是可以获得医疗费赔偿呢?那治疗期间的工资怎么算呢?是不是就不给了?请律师们帮我想想到底该怎样处理。

离婚 2016-02-24 09: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请及时准备材料申报工伤。即便你母亲已经超过60岁,如系农村居民,仍可申报工伤待遇。
  • 是工伤,立刻要求单位给申报工伤,公司不给办理的可以自己去申请,赔偿具体事宜应委托律师办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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