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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拘禁了43个小时,期间遭受了毒打,出来之后就立即报了案并住院了,一级脑外伤、一根肋骨骨折、多处淤青,在医院住了37天,出院后并休息了一个多月,前后一共误工3个月,工资是3000/月,周末自己接活做,差不多1000/月。目前公安局还没有立案,也没有做伤情鉴定,如果打官司的话,可以赔多少钱,能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

刑事辩护 2016-02-23 14:2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尽快做伤情鉴定,如果起诉的话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损失,您也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金。对方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罪,建议您找专业律师帮您处理,伤情鉴定尽快做,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您的情况,本所可以带您做伤情鉴定,可以为您争取更大的权益。您可以留下联系方式么?
  • 您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先做伤情鉴定以及伤残鉴定,伤情鉴定师是判断是否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伤残鉴定等级是计算赔偿的标准。如果警方提起刑事诉讼的话您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具体操作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以最大程度的争取赔偿,可来电详细说明情况。
  • 您好,您可直接委托律师办理,律师会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
  • 您好,尽快做伤情鉴定,您可以委托律师鉴处理。
  • 您好,建议先做伤情鉴定并委托律师主张赔偿
  • 您好,建议尽快做伤残鉴定。
  • 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你得要他们出不立案的决定书,然后去法院起诉。赔偿金额要找律师方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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