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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年7月26日入职广州现在公司,合同期为一年,在此期间检查出冠心病(慢性病),合同到期后,公司只同意续签半年合同。现在半年合同也将到期,公司将不再续签合同。而我每月冠心病都还在持续治疗中,请问在此情况下,我能否申请经济补偿?又应该如何申请?谢谢!

抵押担保 2016-02-23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在医疗期内,公司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违法解除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褚律师,您好!请问按我目前情况,经济补偿最多能争取多少?谢谢!
    【回答】按照你工作年限一年半,赔偿金应为两个月工资的两倍。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 您好,建议你们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只能进行劳动仲裁解决了,才能更好维护你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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