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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9年承包村一砖场,期限10年。2005年1 月遇到煤矿采煤塌陷,05年1月由市压煤办镇政府矿工农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地面附着物进行了清点和丈量,他们并一一做了原始记录同时又摄了像,05年8月因补偿价格低补偿协议没有签订,后来不清楚村里什么时间把协议签订了。地面附着物95%都是在我承包后因砖场需要才建设的,如办公楼宿舍餐厅澡堂和仓库等建筑面积大约25000平方左右,矿上只有宿舍传达室400多平方按300元和190元给补偿的,其他的楼房都是按80元一平方补的,这样少给补偿500万元,我有市土矿局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和个体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合格证,我到过镇里市里及矿上反映情况,要求给予合情合理合法补偿未果。我因承包砖场投资大等其他原因,官司也打不起,现请求律师分析帮助解决,事后定当重谢。

其他 2009-01-04 12: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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