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2012年5月29日由工厂委托我司(我司是货运代理公司)运输一个货柜从深圳到沙特利雅得,客人委托的所有货物都在提单上,但订舱的时候货物品名不全,船公司也接受提单补料的所有品名,货晕倒迪拜的时候此货柜出现冒烟,船公司就把货柜卸到码头,然后往里面灌水,由于货物主要是家具还有干燥剂,结果货物全部作废;一开始船公司说由他们自己联系收货人解决,收货人了解到货全部没了,还要缴纳海关罚金和其他处理费就不理会船公司,船公司没办法就想从发货人讨要费用,我司就按船公司的要求提供了发货人的联系地址,负责任,联系方式等,但船公司一直没去处理,直到近来才按我们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律师函给发货人,但由于事隔3年多,到5月29号就4年了,结果律师函没送达(可能是发货人的联系方式有变动),请问如果船公司找不到发货人,反过来找我司,还有运费已付但提单被船公司收回我司要承担责任和费用吗?烦请在百忙中给予回答,谢谢!

争议解决 2016-02-25 17: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