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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加盟的连锁便利店工作了两年了,两年间没涨多少工资,和新员工一样的报酬,有人没人我都很少休假,当店里招不到人的时候我没任何怨言的上了2个月的通宵晚班,两个春节其间都是我一人撑着晚班.但我的报酬却与新进的员工相差无几,这让我很气愤。店里有着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老板也没与我签劳动合同。我这样的情况能索取些赔偿吗?应向哪些部门反应?

其他 2011-02-08 18:0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主张双倍工资。此外,若处理得当还可争取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其他款项。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能助您维权。
  • 可要求支付各项赔偿,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提起仲裁。
  • 1,公司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 2,你可以要求加班工资。
  • 加班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根据你讲的情况,如果你不想离职,你可以:1.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按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2.要求老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如有加班证据)。如果想离职,可在上述基础上要求经济补偿。现在应着手收集相关证据,如果怕麻烦可委托律师跟进。
  •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可要求双倍工资。 2、加班未支付加班费可主张加班费。 3、未休年休假可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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