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夫妻结婚两三年,有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孩。期间无数次男方因与女方争吵不过而暴力相向。总的原因是因为孩子无人带,女方也想上班从而还贷来减轻生活压力,可是男方家人一直没有人来照顾孩子。女方家人以前也帮忙带过孩子,可是现在又有女方弟弟的孩子也要带,忙不过来而接过来。女方想让男方家人来带,可是男方家人一直推托不来,面对生活压力,女方从而心里有气,经常与男方争论,每当争论不过男方便会施暴,不只私下,在公共场所和女方的亲朋好友面前也会,对女方造成一定的精神伤害。女方留有受伤的照片不过都是轻伤,公安局也有备案。以前都看在孩子的面上忍让,现在想提出离婚,问是不是能得到精神损失费?(备注:男方无什么钱财,只有老家有三间房)

离婚 2010-10-10 11: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金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