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向您咨询个法律问题。2010年12月2日下午,我妈与同村一个妇女相邀去几公里外的水库摸螺蛳,该妇女没有交通工具,而我妈有一辆电动三轮车,于是她搭乘我妈的车前往水库。下午4:30左右在返家途中,在一个有一定坡度的急转弯处发生翻车事故,我妈脚踝受伤,车上的妇女受伤被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后来交警出具责任认定,因电动三轮车不能载人,我妈付全部责任。另外,我去事发现场看过,造成翻车的最主要因素是现场道路有一条宽约50厘米因埋设水管而留下的横穿马路的路面开凿沟,虽然该沟已经被回填,但经一些车辆碾压后,该50厘米宽的沟高度相对与周围未被开凿过的水泥路面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平均下降了4厘米,三轮车经过此处时,失去重心翻车。我想问一下,该死亡妇女的赔偿问题怎么解决,经济上我妈要负责赔偿多少,赔偿金额该怎么个算法,道路开凿施工方需要承担多少责任。

其他 2020-06-13 2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母亲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赔偿数额,要结合死者的年龄,收入,家庭等因素才能计算.至于能否追究施工方的责任,需要证据.
  •   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这六个因素具体运用到婚姻家庭领域,我们的法官的一般做法是 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因素来确定过错方的赔偿金额。在审理案件中,法官重点考察过错方实施行为的多寡、时间的长短、手段的 恶劣程度、公开度以及对过错方的精神控制程度、对受害人肉体所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虽然离婚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有一个大概的依据,但在具体案件中法官的 自由裁量权依旧很大,笔者建议这类案件的审理可以依据一定的判例,因为判例是 已经被实践化的理论,具有一定的准确性。  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给付方式,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损害赔偿金原则上应一次性给付。如一次性给付确有困难,可分期给付。分期给付的,经权利方请求,法院可责令义务方提供抵押物或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以担保给付义务的履行。
  • 同意前面一位律师的说法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绍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