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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有一条规定,"买受人违反上述义务,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该合同标的物转卖他人,并由买受人承担应交房款的1%的违约责任"现想解除合同,如果房子涨价了,开发商,肯定不会把涨价的部分给我,房子降价了,他是否会要我承担这部分呢? 问题补充: 不知道,"将该合同标的物转卖他人"的意思是什么?如果我要解答合同,合同解除后,我承担承担应交房款的1%的违约责任后,开发商是否还会要我承担房子降价的损失?如果这样,他有依据吧?

其他 2009-01-04 1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难度,证据很重要
  • 开发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按照你叙述的情况,如果买受人违反合同义务,对方主张解除合同,造成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支付违约金即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能弥补损失,或者约定过高,超过损失且显失公平的,可以案件诉讼中请求法院对违约金数额调整,不存在合同解除后,标的物市场价格上涨或下降还需要原合同当事人补充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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