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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因为我跟他何不来,结婚时他家给了我家六万块钱的彩礼钱,婚后给他还了三万块钱的帐,请问律师我还要把剩下的三万还给他吗,我应该付孩子的抚养费吗,可是我没文化也没有技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请求律师的帮忙,谢谢

离婚 2011-02-10 11: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彩礼无需返还。如果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应每月给付自己收入20-30%作为抚养费。
  • 彩礼不需要返还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已经登记结婚的,彩礼不需要返还,抚养费按收入的20-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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