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案子于2013年7月18日判决生效,同年当月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法院一直未给执行,15年10月又说执行期过了让我再去法院申请一下,我于15年10月29日又申请了执行,说马上安排执行,一个月过去了,我询问法院却说被执行人去法院闹事了不好执行,又说现在住的是被执行人的儿子,没法执行,让我重新立案再次审理,这还符合执行程序吗?新民法规定执行期为6个月,现在已经两年多了,被执行人还能提出再审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6-03-03 08: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张家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