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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过一份合同,大致意思是安排我去新家坡上班,拿的没有新加坡基本工资高,做了半年,合同上讲从新加坡回国后要继续干2年,要不然就要赔偿我去新家坡干活的机票,培训费,还有住宿费等等,我回来后整天被讲这里不好那里不好,整天加班,还很少给休息,不想做了,请问怎样才可以不用赔偿?

其他 2016-03-01 15: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去新加坡上班是公司付费的培训吗?如果只是变更工作地点,不应视为培训,离职也不需赔偿。单位如果有不支付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等违法行为的话,劳动者也可以接触劳动关系,不必支付赔偿金。
  • 合同上写的培训费不一定合理,你是去上班的,另外,加班必须给加班费,加班也有时间限制,每个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超过了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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