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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由深圳搬迁到惠州,不去有没有赔偿?本人在工厂工作了6年多,如有得赔,又是怎么个赔法?且我劳动合同于2011年1月份已到期了,但公司没的找我继签。这样有没有得赔

其他 2018-08-10 09:5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作年限补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从08年计算补偿。
  • 可要求补偿。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能助您维权。
  •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3、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事实上,如果不想再继承在该企业工作了,想拿到补偿金,比较容易。不仅如此,还有加班费、代通知金等。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 你好!若公司调动你的工作岗位双方达不成一致协议,后不提供劳动条件给你,你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 工厂将要从广州市嘉禾街罗岗存七星岗6号A栋,搬迁到广广州市从化城郊街横江路339-27静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 。 我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请问若我不跟着去那里工作(自己不提出辞工),能否得到赔偿?若可以,则能得到多少赔偿?还有现在我们工厂负责人主管这样给我们个人解释是这样说‘因为我们工厂是加工厂,而且还是借用人家的名义来加工的。它在附近还有其它的正规工厂都是同一个老板的,他说现在这个工厂要搬迁了,要把我们内部调岗,我们不愿意去,他想要我们每个人交辞工书给他、他说不管你愿不愿意去都要教辞工书给他。工厂的负责人还说对我们说搬迁由于在广州市内,不能赔偿,请问是这样的吗?)我们能否得到赔偿?赔偿多少? 现在开工厂到时候才开了一年半了,因为租期是4月分到期,所以要搬迁。
  • 行政区域外搬迁,导致解除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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