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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我姐姐因交通事故死亡,自己与前夫生一女儿现年30岁,与现任丈夫结婚五年,没生子女,请问她的女儿是否有赔偿金分配

其他 2016-03-13 13:4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有的。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有权利的
  • 有资格的。。
  • 有权要求继承
  •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 如果没有遗嘱,应该由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割,和前夫的女儿也属于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分割母亲赔偿金
  • 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划分责任?可以建议能来电叙述案件细节,从而为你作出更准确的答复。
  • 有权利参与分配
  • 有的,由继承人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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