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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的丈夫死于车祸,保险公司支付了37万英镑,死者和第一任妻子一个12岁的女儿,上了初中一年,第一任妻子离婚,第二任妻子生了双胞胎两个女儿,16个月,父母是农民,请问大女儿的赡养费应该给吗?

离婚 2020-01-28 19: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情况下,在双方无协议或者无其他不利于孩子生长情况的情况下,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孩子是由母亲抚养,抚养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要靠争取,但是一般情况下很难全部由您个人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并且您带小孩你老公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另外,关于婚前您老公的个人房产呢,不属于婚姻共同财产,但是其他共同财产可进行分割,具体情况欢迎电话咨询,为您提供婚姻家庭的专业法律人员进行一对一免费咨询。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 离婚关于购买的保险如何处理首先要区分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内购买,投保是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进行的,应当认定保单的现金价值与红利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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