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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越详细,结婚已十年,刚结婚时男方买的房子。女方对家未出一分钱。小孩9岁,生出来就是奶奶一人带。二人在外面打工为生。女方二年都不回家来,也不出小孩的生活费用。现女方提出离婚,女方提出不要一分家产(本来对这个家没有出个一分钱),净身出户,我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可保证房产?有了双方的协议书女方还可以用法律的办法争房产吗?能跟女方要小孩的以前的和今后的抚养费用吗?

离婚 2011-02-12 2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对你所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基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律师认为,女方同意不要家产并和你签订合法有效的协议书的话,女方就不能再通过法律途径争房产了,关键是你们的协议书要合法有效对你有利。至于小孩的抚养费,父母双方均有抚养的义务,应支付抚养费至小孩年满事八周岁。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提供相关的材料,再与我联系。 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 你好,你不是说女方同意不分财产吗,如何谈保房产。 2 如果协议写明了,签字离婚后不能反悔 3 过去的不能,离婚后的可以
  • 如果是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是均分的,所以既然她放弃了房产,抚养费你就一个人负担吧,否则一旦她和你争,你会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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