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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83岁,摔伤需做骨水泥手术,蓝本医保,能报销吗?比例多少?

其他 2020-07-12 08: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看合同、。、。
  • 1、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

    2、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1.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2. 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 新农合报销比例: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 如住院咨询医院医保窗口。。。
  • 咨询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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