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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的旗下一个品牌里面做了四年多了,现在公司没有做这个品牌了,本来说要把我转到这个品牌的新公司去,我没有同意,现在公司说让我去公司准备做的一个新品牌上班,我可以不同意吗?有没有赔偿

其他 2016-03-17 11:0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 您好,您可以不同意转职,如果公司因此辞退您,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你好,如果调整的岗位与现岗位基本相同,并且上班地点等没有太大变化,属于正常的岗位调整,如果你以此理由拒绝并要求解除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情况对你的工作进行适当调整,你可以不同意,但是如果你自行离职,不去上班,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 你好,可以要求的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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