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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专利与人合作占股份是多少?法律上有规定上限吗?

其他 2011-02-13 22: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20%
  • 根据《公司法》第27条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专利属于知识产权,属于非货币出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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