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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他喝酒了我们朋友没喝酒!因为几句话我俩争吵起来我们朋友手指头指他,他动手把我们朋友手打过去,然后我们朋友把他一拳擦鼻血打破了,然后他扔来一啤酒瓶砸在我们朋友的左肩上然后我们朋友过去又一拳,第二天他报案派出所把我们朋友叫去把笔录做了!后来就在没叫,再后来又叫叫去说他住了一个月,医药费花了六千多,什么的误工费,就餐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总共要了十万九千多。他们要求赔偿这么多。我们朋友不赔偿,派出所就要抓人,说是罚款300,拘留七天,我们朋友说不行申请复议,派出所没必要复议。然后我们朋友就跑了。后来派出所去我们朋友家找去没在,派出所就把那个行政出发决定书交给我们朋友媳妇让把字签了,这个合理吗?请问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16-03-09 09: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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