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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 *** 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一章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这里的“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应如何认定,例如某事业单位1月份收取事业性收费2万,收取后不开具正式票据 不上交单位财务人员,2个月后有财政稽查发现该问题后,才开标并向单位财务人员上交这2万元,这样的行为是否属违反中国共 *** 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一章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在收取了2万元后多长时间必须向财务人员上交这笔钱,是不是说超过了一定时间就可以认定为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

票据纠纷 2011-10-11 19: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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