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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年5月在工作中导致右膝关节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在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治疗,在骨折处安装了三块钢板。经伤残鉴定后为九级伤残。在去年十二月下旬在工作中患处肿起来了,然后去医院拍片复查,主任医生说是有炎症,需要休息。休息了一个月回公司上班后,我就想向公司报销复查时的医疗费用,可公司说要重新鉴定伤残才能报销,请问是不是真的需要重新鉴定?另外因为我右脚关节红肿疼不能工作医生就陆续开了我四个星期的病假。可公司却扣了我的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16-03-09 21: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需要重新鉴定伤残等级,公司扣你工资属于违法。工伤可以享受待遇:医疗费·误工费·停工留薪待遇、一次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伤残津贴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等等。具体金额需要依据工伤等级和缴费工资详细计算。
  • 需要律师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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