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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5年9月8日在一个公司办公室被5人打成轻伤2级,但办案单位以没有证据,没人看到,没有视频,没有证人,为理由不抓人,只要求我和解,但赔偿少,办案机关说案子复杂,调查不清楚让我见好就收,本人真的就不理解了,打人者都在那,打完我是他们送的医院,拿的医药费,但现在就因为调查不出来我的肋骨是谁打折的就没法抓人,没法立案,就叫我找打人者和解,难道真的是这样吗求解谢谢。

其他 2016-03-10 14: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你好,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出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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