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09.4月在郑州市上街区xxx购买一套145.7改善性住房,签订预售合同和5年公积金贷款时,无人告之必须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契税,一直以为等候房地产商的通知,等办理房产证时再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期间多次询问房地产公司何时办理房产证,一直说不着急,也没有人告诉我要及时缴纳契税。直到2011元月,通知我们可以办理房产证了,在缴纳契约时才知道有4000余元的滞纳金,觉得很冤枉,我该怎么办?

个人税收筹划 2011-02-16 17: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司法实践开发商有通知的义务,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开发商没有尽到应尽的通知义务,致使你损失4000多元,开发商的过失与你的损失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向开发商追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