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老公婚前买的房子但有贷款房证在银行,现在我们结婚了,可不可以加上我名,怎么能加上,或是有什么手续能保证我还贷款的安全?

离婚 2016-03-11 12:2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有贷款的需要银行同意,双方可以书面约定房子归属
  • 一般需要贷款还清后 才可以加名字、
  • 加不上,可以写个婚内协议
  • 需要与贷款银行协商。
  • 应当偿清贷款后办理加名手续。
  • 你好,第一,加名需要贷款还完,或是银行同意;第二,婚后共同还贷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可以共同分割,所以即便不加名,还贷部分仍然是可以分割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