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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0年10月成立,公司有股东四人,按有力出力无力多投资的方法进行投资,两个出力的股东两股出一股钱,一个股东二股出三股的钱,另一个股东四股出五股的钱,预计投资100万(分十股按50万+30万+10万+10万进行注资),并协定如果赚钱了就先分配股本归还股东,即按50万+30万+10万+10万先分配出来,再有赚的就按40%+20%+20%+20%分配给股东。 公司先后进行了两次注资,每一次注资10万按(5万+3万+1万+1万),第二次注资20万按(10万+6万+2万+2万)。 现公司因为产品问题无法继续经营,要散伙了,存在争议,请教一下,帐面还剩17万资金该如何分配还股东。

其他 2011-02-15 12: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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