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4年和朋友几个去喝酒,应该大家都喝醉了,我还是比较清醒,在这中间我上厕所去了,等我回来时看见我朋友在和别人在打架,是我朋友惹的对方,对方用刀乱砍,我一个朋友被砍到,但是不伤,我其中一朋友就找了一把水果刀,也是乱甩,伤到一姑娘的头,医药费3000.而其中我不知道事情原因,我看到打架的时候,看到对方的刀了。于是我就参与了,把对方的摩托车和电动车打坏了。这事的第二天我其中两朋友去做了笔录。但是没有赔,我没有做笔录,今年派出所打电话给我,让我回去做笔录,并准备好钱赔给受害人。其中医药费3000.摩托车修理费1000.摔坏的手机600.问题是人不是我打伤的,我在其中还是在保护女同志的,我应该怎样出理这件事。请给我指点

其他 2016-03-11 17: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玉溪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